网络直播行业,近年来逐渐兴起,并在今年达到峰值。期望从事电商主播岗位的求职者相较于去年同期增长了110.7%。但是,电商直播毕竟属于新兴行业,其中的纳税问题确是不能被忽视的。不同经营模式或者工作模式下的电商主播们面临的税种是不一样的,需要关注的涉税风险也是不一样的。
目前,电商们的经营或者工作模式主要有四种:个人成立直播工作室通过直播平台进行直播;个人与经纪公司签署合约通过直播平台进行直播;个人作为直播平台员工进行直播;个人直接与直播平台签署合约进行直播。
不同的经营或者工作模式,面临的税种大不相同。
个人成立直播工作室通过直播平台进行直播:
与平台形成劳务合作关系,是目前明星与大主播们普遍采用的经营模式。以个人独资企业为主,取得的收入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低,经营模式简单,也是各大企业最喜欢采用的节税方式。主要涉及税种为: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
个人与经纪公司签署合约通过直播平台进行直播:
是目前主播们最常用的工作模式。主播与平台没有直接联系,缴纳税款情况主要是看与经纪公司签署的合约形式有关。若是签订的劳动合同,则经纪公司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主播个人所得税;若是签订的劳务协议,则经纪公司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主播个人所得税。还有,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个税的主播,还需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个人作为直播平台员工进行直播:
此模式下,主播与直播平台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直播平台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主播个人所得税。还有就是主播获取的额外提成也是属于受雇报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直接与直播平台签署合约进行直播:
以独立身份在平台工作,和平台存在劳务合作关系。直播平台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直播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下,主播需要关注直播平台是否及时预扣预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涉水风险。如果平台没有及时缴纳,需自己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