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纪委再次强调了公务员下班后吃饭的纪律红线,明确了四种违规行为将被严肃追责,这些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行为,防止因不当行为引发的廉洁风险和不良社会影响。
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公务员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无论是否涉及工作内容。例如,某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小李,被辖区内的商户邀请参加饭局。尽管商户声称只是“交个朋友”,但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因为即使没有谈及具体工作,这种接触也可能影响公务员的公正性。此前,某乡镇干部下班后到辖区企业食堂吃饭,虽自己掏钱,但老板悄悄上了两瓶好酒,最终被举报,不仅受到通报批评,还影响了当年的晋升。
参与“小圈子”性质的饭局
公务员应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小圈子”饭局,包括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组织的聚餐。这些饭局可能形成不良的政治生态,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例如,某单位几个老同事每周固定聚餐,期间经常排挤新人、议论领导,甚至商量在考核中给某些同事打低分。这种行为被其他同事举报后,牵头的老科长被诫勉谈话,整个小团体都写了检讨。
酒后失态行为
公务员在任何场合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酒后失态行为包括酒后驾车、在公共场所耍酒疯、开低俗玩笑等,都将受到严肃处理。例如,某局长酒后在KTV骂人,最终被免职。此外,酒后驾车的处罚更为严厉,一旦被查实,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还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可能丢掉公职。
铺张浪费行为
公务员在任何聚餐中都应避免铺张浪费,无论是公款还是自掏腰包。例如,某基层公务员月工资8000元,却在一次聚餐中花费5000元,并在朋友圈“炫富”,最终被约谈。此外,公务接待有明确的标准,公务员在组织或参与接待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总结
中纪委再次强调这些红线,是为了保护公务员的廉洁形象,防止因小失大。公务员应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一时的疏忽或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维护公务员队伍的良好形象,也是对每一位公务员自身和家人负责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