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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5/4/24 11:28:39 | 人气: | 66 |
更加令人震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也承认了这一判决结果,首次将该案列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进行发布。
这其中的用意是不言而喻的,即霸凌者最终将遭受到应有的报应,因此霸凌者的家长不应再假装无辜,博取怜悯。
这宗案件最初由湖南当地检察院指控小江犯故意伤害罪,但在一审和二审过程中,当地法院坚持判决小江是正当防卫。
在二审期间,检察院黯然撤回了抗诉,最终法院全面为小江及其家属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请问这个案件的具体经过是怎样的呢?
或许家长们可以静下心来审视一下,以获取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这个事件的起因是,湖南省某中学在春游时,14岁的小江和同班某女生在活动中聊天。
没想到一个同学突然盯上了这件原本很正常的事情,为接下来的伤人事件埋下了伏笔。
眼前的这位同学原来就是邻班同学小胡。他站在不远处,目睹了两人热烈交谈的情景,心中充满了嫉妒与仇恨。
他坚信小江在招惹他心中的“女朋友”。
小江考虑到避免麻烦,因此决定购买一包烟给对方,然而对方觉得烟的品质不够高级,这导致小江感到自尊心受到伤害。
这一事件加深了他们之间的过去的矛盾,也使小胡有了找人教训小江的想法。
不久之后的一个上午早读前,小孙和几个与小江不和的同班同学一起,通过借口把小江找到厕所,威胁要打他。
但是小江用激烈的话语回应后,这几个同学因为顾及种种因素,最终没有动手打小江。
在早读下课之后,小江不巧在上厕所的时候,小孙和胡某一伙趁机对他进行拉扯和踢了他一脚。
正当一场校园霸凌事件即将在厕所上演时,上课铃声突然响起,迫使这伙人只能停止行动。
小孙非常霸道,可以说他是校园里的霸王。他有极大的影响力,能够命令15个同学参与欺凌行为。
其中7人引诱小江进入厕所,而另外8人则在那里埋伏着。
小江看到小孙带着一行由7人组成的团队到来,立刻明白了即将发生的事情。
为了结束这场无端的纠纷,他义无反顾地拒绝了前往厕所进行"谈判"的提议。
小孙威胁要强行把小江带走,面对此局面,小江只好硬着头皮跟着他们去了厕所。
小江深思熟虑后,明白了前两次逃脱险境的经验教训。这一次,他对接下来可能会面临的情形心知肚明。
因此,他巧妙地将同学用来打开药瓶的多功能折叠刀(一个非管制刀具,刃长大约是4.5厘米)隐匿在了右手衣袖内。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将使这15个人的霸凌行为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史册上的典型案例,成为霸凌者遭到恶果的经典范例。
小江在这一情景中遭遇霸凌者的殴打,然而他们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对他进行攻击,直到一分钟后才停手。
经过初步治疗后,学校医务室接收了三名遭受霸凌的同学,其中两人被鉴定为重伤二级,一人为轻伤。而与此同时,小江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在审理过程中,这起案件经历了许多曲折和多次反转。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首先指控小江犯有故意伤害罪。
小江因正当防卫被一审法院判决无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或赔偿。
提出抗诉的是当地检察院,他们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
在二审过程中,检察院出于某种原因提交了撤销抗诉的申请。法院于2022年11月维持了原判,并同意了检察院的撤诉请求。
当地法院的表现值得赞扬,他们的判决具有合理性和充分的证据支持,坚决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欺凌者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考虑到案件的起因和经过,以及霸凌者与被霸凌者之间的人数悬殊,法院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思想不成熟和在危急时刻可能做出的反应。
在此背景下认定小江的行为并非出于恶意,并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
法院的最令人惊喜的观点在于,他们认为小江在面对霸凌时选择使用工具进行反击,并不应剥夺他正当防卫的权利。
提及此事时,我想再次称赞主审此案的法官,他坚守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原则,毫不妥协地对待了不法之徒。
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定性显示出对地方法院判决结果的坚定支持和肯定态度。
期望这宗涉及未成年学生的校园霸凌案件能够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
并在全国各地的中小学进行推广,以使进行霸凌行为的学生认识到霸凌对其他同学产生的不良后果。
同时,还要让家长们了解到他们的孩子霸凌其他同学。
如果导致受害者受重伤或进行反击,那是他们应得的惩罚,这可以视为纵容和自食其果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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