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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3/17 8:20:44 | 人气: | 6416 |
近些年来国家对于农村建房的管控很严,若是想要在农村建房首先就需要了解国家法律和建房政策。按照现行规定,农村建房有“六不准”:
一、不准随意多层修建
新建或翻建房屋应申请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般不允许建三层以上房屋。在农村建造或翻修超过三层以上的农房时,需要专业的施工团队建造,同时还需要向镇政府递交相关的申请,经过审批后才可以动工,为的是加强新农村建设,统一房屋规划。
二、不准超面积标准建造
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各地农房宅基地占地面积是有标准的。一户多宅或超占宅基地的现象是不合法的,处罚措施是拆除。不过也要注意,不是所有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都不允许,这里要处罚的主要指的是非法的“一户多宅”,像通过合法继承获得的宅基地,就是被允许的,但是,私自占有的、没有经过合法买卖程序获得的,这类宅基地上的房屋就面临着拆除的危险。
三、不准随意翻修农房
目前在农村翻修旧房、危房时,必须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要向村委会递交申请,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动工。
四、不准建在规划区域外
不少农民会擅自占用耕地等农用地建房,这是不合法的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面临被拆除的处罚。
五、不准擅自改变用途
宅基地就是用于盖房子的,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在宅基地上建设规模化的工厂或出售,是会受到严厉处罚的,直至拆除。
六、不准未批先建
建房前,应申请批准使用宅基地,获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涉及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还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未批先建的,无论按照《土地管理法》还是《城乡规划法》,都面临被拆除的危险。
停止确权?2021年起,农村宅基地全部按“新规”处理,不用争了
纵观历史,在近二十年时间里,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根据统计,2000年全国城镇化率仅为36.22%,可是到了2020年就提高到了60.6%,并且截止到2019年底,全国城镇化率超过80%的城市达到了18个。话又说回来,到底什么才是城镇化呢?官方解释是从农业社会到工业以及服务业性社会的发展过程,按照我们的理解就是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入城市定居。
值得一提的是从城市层面来看,一二线城市常住人口常年呈现大幅流入状态,三线城市稍有流入,四线城市基本平衡,五六线城市持续净流出;例如在近5年时间里,东北地区人口流出占比从68.4%大幅度增加到97.7%,西部地区占比也从65.9%增加到69.4%,相比较之下,中部地区和长三角地区占比仅增加了2%左右。
其实客观来说,城镇化和房地产市场往往是共同发展的,随着城市资源越来越丰富,例如教育、交通、医疗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农村人口越来越少,很多农村都出现了“一片漆黑”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光是处于空置状态的宅基地就超过了1亿亩,约占全国宅基地总面积的40%。
然而虽然很多子女都在城市买房定居,其中很多人更是把户口也迁移到了城市,但是大部分父母却仍然住在农村,于是就出现了“子女户口在城市,父母户口在农村”的情况。
更为关键的是子女对父母名下的房子、宅基地并不了解,也就更谈不上继承了。因此,从2013年开始,国家对农村的房子进行“确权”工作,目的就是确定每个宅基地和房子的权利归属问题,并且对于完成确权工作的发放土地证书。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土地都可以“确权”呢?并不是这样,我总结了一下,这几类土地和房屋不能“确权”:1、违建房屋;2、存在争议问题的宅基地和房屋;3、家中拥有多处宅基地且未分户;4、城市户口的居民在农村购买的房屋等。
01、“停止”确权?
从2013年开始“确权工作”,到2020年已经是第八个年头了,根据国家公布的信息显示,已经基本完成对农村土地的登记工作,除此之外,还专门强调了因为受到2020年上半年突发事件的影响,为了确保工作的完成,提出加快确权登记工作的要求。
更为关键的是按照自然资源部的文件显示,大部分地区应当尽快完全确权工作,极个别地区可能会延长到2021年。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农村有土地或者是有房子的人来说,应当抓紧时间确认是否存在没有完成的情况,每个家庭都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02、农村宅基地和房子按“新规”处理。
其实客观来说,农村房屋继承说起来并不复杂,只不过每个家庭的情况存在差别,尤其是很多家庭成员的户口并不在同一个地方,所以看起来很难解决。
我总结一下,主要可以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父母只有一个子女,不论子女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父母的房子都应由子女继承;第二类就是父母名下有多名子女,这时与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子女,具有优先继承权;第三类同样是父母名下有多名子女,如果父母有留下遗嘱,那么这名子女就具有优先继承权,如果没有的话,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农村子女具有优先继承的权利,当然城市子女也同样具有继承权利,只不过是先后顺序不同罢了。
2021农业要大刀阔斧改革,就是先从土地入手的!
过去农村落后,农村土地也不值钱,但现在不同了,国家要大力建设新农村,农村的土地也要全面利用起来,发挥它的有效作用。那么,必然相继出台一系列针对土地的政策改革!
有地的,没地的,都要注意了:农村土地迎来重大改革,咱可千万睁大眼睛,别犯傻!
一、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
这是农村的一项重大改革。一直以来,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十分严重,甚至引发纠纷和矛盾。
这项改革就是在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户。
那这项改革将带来哪些好处呢?
有地农民:当了股东,家里除了土地流转、打工收入、养老保险和农业补贴之外,又多了一项分红收入。
经营主体(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流转土地更加权属明确清晰,避免了矛盾纠纷引发的流转损失。
同时,可以使农民土地入股的方式加入到合作社,以节省了流转土地的高额费用。
二、农村土地征收取消“上限”
这对于有地的朋友来说,可是一项重大利好。农村土地征收赔偿计算的公式是:赔偿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以前标准中对赔偿金额是有“上限”规定的,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但现在土地管理法取消“上限”的规定,即土地赔偿标准按照当地平均收入来计算,中央明确提出要合理提高征地农民利益,如此一来,可以想象,征地赔偿金的数额将不可估量啊!
如果你家里有地,并且被划入征地计划中,那么这一大笔财富可千万抓紧喽!
三、土地“三权分置”
三权分置即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其中,集体所有权是根本,农户承包权是基础,土地经营权则是关键。那么,为什么要实行这个改革?这个改革又使谁能获益呢?
有地农民:对于有承包权的农民来说,一些地区开展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这更是直接增加资金的一大有力举措。在重庆市巴南地区,已有一些农民自愿退出,直接实现财产性收入数百万元。
经营主体:对于合作社、农业公司等经营主体来说,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可利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多种方式来为自己的产业增加资金和节约成本。
四、农村土地有望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
今年还有一大土地改革,就是修订土地管理法。而着重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人口大量进城,再加上传统的农业生产收益很低,很多耕地便荒废,农村建设用地也存在大量闲置。但城镇化对土地的需求却越来越强烈,建设用地非常紧张。那么,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举措,同时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可以想象,当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如果都能够入市交易了,那农村土地的价值会翻到多少倍?又是否会催生农村地产的大爆发?
延伸阅读
辞海里对田园的解释:一是指耕田和园地,二是泛指风光自然的乡村。
最具代表的就是《桃花源记》里那种与世隔绝、怡然自得的生活情景,以及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和“王维“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中描绘的美妙意镜。
一、田园景观设计的原则
1、注重乡村原生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原真性与健康性
田园综合体景观设计是以保护维持人类生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首要目的的设计。设计与生态过程相协调,尽量使其对环境的破坏影响达到最小,尊重物种多样性,减少对资源的剥夺,保持营养和水循环,维持植物生境和动物栖息地的质量,以有助于改善人居环境及生态系统的健康。
2、构建精神家园,尊重地域特色文化与精神内涵
田园综合体景观设计要利用和发挥地域特色,保护传统文化,丰富当地的文化生活,重整精神家园,让当地老百姓的生活更加丰富更加有意义。尊重和保护地域文化是彰显地域特色唯一的途径,绝不是相互模仿和复制,更不是所谓的破旧立新,只有传承才能有效地展现和发挥地域特色。
3、传承中华智慧与美德,打造经济、实用、美观的新乡土建筑及景观
田园综合体景观设计要提倡经济、实用、美观的设计理念。综合体的乡村建筑要以实用坚固为建造原则,结合场地的特质,优先选择价廉物美的建筑材料,建造有品位的符合当地特色的新乡土建筑景观。
4、坚持可持续发展,优先考虑生态化、无污染、可循环的清洁能源和材料
节能环保、资源再生是绿色设计的根本,在田园综合体景观设计中只要坚持这一理念,可以节约更多的资源,如利用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等。这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是造福于人类的设计观,在全球能源、资源与环境危机的情况下更需要长期坚持这一设计理念。农村秸秆回收利用,垃圾无害化处理,减少环境污染等问题都是应该关注的重点。
二、田园特色景观风貌建设
可以是自然景观,也可以是有特色的人造景观。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应以挖掘本地自然人文资源,以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为重点,塑造特色风光,提升品位形象。
1、生态修复。对区域内山体、森林、湿地、植被等自然资源进行生态保育,保持原生态自然环境。区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对区域内坑塘河道进行综合治理,保持水体清澈、水质清洁、岸坡稳定和水流通畅。岸边宜种植适生植物,绿化配置合理,养护到位。
2、绿道建设。对区域内旅游线路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主干道应为三级以上公路,道路交通标识设置合理、美观,路面宜黑色化处理,适宜路段可采用“海绵城市”透水道路系统,次要道路宜乡土生态铺装。区域内道路两侧应种植经济林果和绿化苗木,因地制宜栽种直径 10~12 厘米的乡土树种,力争5~10年后形成林荫大道。区域内林相、植被丰富,形成四季景观,林木覆盖率高于40%。
3、自然景观。对丘陵山地、水乡圩区、大地景观等区域内极富代表性的独特山水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打造一批观赏型农田、名优瓜果园,观赏苗木、花卉展示区,湿地风光区,山水风光区等自然景观区。
4、人文景观。立足本地历史文化资源,把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建筑遗存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纳入历史文化保护对象。以本地历史遗存、事件传说、地名人物、传统民俗活动等为载体,打造特色人文景观,传承农耕文化、弘扬现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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