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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3/17 11:58:08 | 人气: | 964 |
家住北方某县的小王夫妇,效仿村里一些年轻人的做法,在自家5亩耕地上栽植了杨树后就外出打工了。八年后,小王夫妇将已成材的杨树出售,获利24000元。与原来种植粮食作物、蔬菜等相比,这些收入虽不丰厚,但他们还算满意。据调查,该县耕地上栽植杨树的面积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0%,这种“农地杨树化”现象引起了有关专家的高度关注。据此完成3~4题。
3.当地“农地杨树化”的主要原因是
A.生态效益高 B.木材销路好
C.劳动投入少 D.种树有补贴
4.针对“农地杨树化”引起的问题,可采取的措施是
A.加大开荒力度
B.增加木材进口
C.增加粮食进口
D.鼓励农地流转
【参考答案】
3.C 4.D
【试题解析】
3.由材料可知,当地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土地无人耕种容易撂荒,浪费土地资源,才在土地上种植了杨树。杨树栽植后不用看管自然生长,与种植粮食和蔬菜相比,栽植杨树收入虽然低,但劳动投入少,故C项正确。农民种植杨树不是由于生态效益高,故A错误。材料中没有木材销路好和种树有补贴的信息,故B、D错误。
4.“农地杨树化”的原因是农村劳动力流失,土地撂荒无人耕种,因此需要进行土地流转,让种田大户进行集中管理,以免土地资源浪费,故D正确。加大开荒力度和增加粮食进口与题意不符,故A、C错误。“农地杨树化”的初衷不是增加木材,故B错误。
【核心素养】
本组题主要考查“农地杨树化”的原因,以及引起的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旨在考查区域认知和综合思维核心素养。
【知识链接】
详解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六大创新模式
2019-09-06 08:28
对于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创造出各种不同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比较典型的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
一、农村土地互换
农村土地互换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土地的承包方为了便于耕种或者规模种植的需要,交换自己的承包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进行相应的交换。最具代表性的为重庆江津模式和新疆沙湾模式。
1、重庆江津模式。
重庆江津模式是农村建设用地互换的典型代表。为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自2007年9月到2008年8月,江津区在重庆市率先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试点,该试点的鲜明特点是由市场主导实施和指标跨区流转。
江津模式中政府发挥着重要的角色,首先是提供经费支持,政府复垦土地的成本,包括劳动力、安置补偿、新居建设配套设施完善等,每亩花费4-5万元;其次是政府主导了指标流转、定价及收益分配。有利于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有效缓解城镇发展用地的供求矛盾,促进了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进程,改善了农户的生产发展环境。
2、新疆沙湾模式。
新疆沙湾模式是农村土地耕地互换的典型代表。为了推广实施节水滴灌,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实现连片规模种植,自2004年起,新疆沙湾县四道河子镇下八户村率先发起土地互换,将农户原本分散在3-4处的土地集中到2块统一种植,解决土地过于分散的问题,以便于耕种、铺设管道。
到2005年,全村所有耕地10368亩全部实现了互换,滴灌、微灌等高新节水技术普及率达到100%。互换完成后,全年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土地利用率提高3%—5%,净增加耕地400亩,增加的耕地可使农民每年人均增收347元。由于土地互换的效益比较明显,四道河子镇下庄子村、中心村等6个村先后完成了土地互换,面积达4.27万亩。通过土地互换,农作物种植实现了相对集中、标准化种植、集约化生产的目的。
老沙湾片乡镇棉花生产基地品种进一步统一,品质进一步优化,单产进一步提高,有利的推动了土地规模集约经营,加速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土地出租
农村土地出租是指农户签订租赁合同,将其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农村土地租赁给农业生产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土地出租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原来承包土地的农户继续按照原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履行其义务,享受其权利。新参与的土地租赁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土地承包方履行按其支付租金并不得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义务。可以采取现金或者实物的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农村土地出租方式主要有农业公司租赁型、农业大户租赁型及农村反租倒包型等。安徽小岗模式较为典型。
安徽小岗土地流转始于当初的“反包倒租”,就是鼓励土地向种田大户、能手流转,进行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组织协调改变土地现状,从而发挥其应有效应,已获得更大的利润。通过新农村规划,加大投入,大力支持中心村的发展,将村民向中心村集中。这样可以节约土地,减少国家财政对公共设施的投入,促进村民素质的提高,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小岗村耕地面积大约2000亩,其中60%目前出租流转被集中起来用于发展蘑菇、花卉、葡萄规模种植及家禽养殖等。采取土地集中利用,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新型合作给当地农户带来巨大的经济实惠和利益。2009年,安徽小岗村的农村人均收入达到6600元,比同期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153.2元高出1446.8元。
三、农村土地股份合作
土地股份合作制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种产权制度安排,即在按人口落实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农户土地承包使用权的流转。农户土地承包权转化为股权,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土地股份合作企业经营。扣除相关项目的土地经营收入剩余按照农户土地股份进行分配。它代表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创新的方向,也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最具代表性的为广东南海模式、山东枣庄模式。
1、广东南海模式。
为了充分保障农户分享农村土地增值收益,满足城市化、工业化建设用地的需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上世纪90年代在其辖区内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广东南海模式的特点在于由股份合作组织直接出租土地或修建厂房再出租,村里的农民出资入股,凭股权分享土地非农化的增值收益。
实行土地股份制的具体措施有如下两点:
一是采取分区规划,把辖区土地按照土地功能及定位划分为商业住居区域、经济发展区域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域,集约利用有限的农村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合理实施城镇发展规划,对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
二是明确股份份额和范围。可以将农村土地、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财产折价入股,制订股份公司章程,股东权利的范围、股东红利的分配及股东权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广东南海模式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用土地股份合作制取代原来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这种制度创新不仅充分保障了农户承包土地的收益分享权利,而且从制度设计上通过股利分配的方式赋予农户分享农村土地非农化所带来的巨大土地增值收入。这是南海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核心,也是我国农村现行土地利用制度和城市化、工业化建设进程的有益尝试。
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取代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实现农村土地权利的过渡,由土地的自然状态向土地的资本状态过渡,此种以土地资本化为典型特征的土地使用制度创新,减少了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极大地调动了农户的参与积极性,推动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流转,推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带动了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
2、山东枣庄模式。
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于2008年9月成立了全国首家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所,为参与徐庄土地合作社的农户颁发了280份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并创出了三个全国“第一”:首次创办了获得工商注册的土地流转合作社,首次由区政府向农民颁发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首次建立了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所。这标志着在国内各地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案例中,增加了一种新模式,村民可使用土地使用产权证作抵押,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进行农业基础建设和采购。
枣庄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由三个部分组成:
首先,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持有土地使用产权证的农户可以在其有效期限内,自愿经营或者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同时亦可将土地使用产权证入股经营或者作为抵押担保物。
其次,从市自上而下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有形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市场,解决市场缺位问题。
再次,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引导农户走农业合作化的道路,以土地为纽带联系农户与合作社,解除参与合作农户的后顾之忧,调动农户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制度设计避免农户的失地风险:
一是农业合作社成员的构成比例,以土地入户的农户数不得低于总成员的80%,其他成员不得超出总成员数的20%;同时对投票表决权的票数进行限制,通过资金入户的社员投票权不得超过投票权总票数的20%。
二是构建农业保险体系,政府出资补贴涉农保险的企业的农业保险项目。
三是对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额度和年限进行限制,抵押额度最多不得超过1/3,抵押年限不得超过3年。
枣庄农村改革的主要动力来自于农民,出发点是为了农民,是“自下而上”由农民自发开始的,做到了尊重农民意愿。改革的重点放在农业地区,而不是近郊区。向农民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追求土地的规模效益。
四、农村土地入股
农村土地入股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户为了发展规模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折算为股权,自愿走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实现农业生产合作,以土地承包权入股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此方式以上海奉贤模式较为典型。
上海奉贤的做法是:
一是规定入股农户的最低收益保障数额,每亩土地的最低收益为400元,每亩土地的最低分红为200元;
二是规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顺序及方式。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奉贤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已经达到350家,带动参与农户数额为6.5万,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各类农产品总额大约22亿元,比上年增7.3%,利润1.12亿元,而由合作社统一购销金额达16.8亿元,约占总额的76%,同比增长8.4%。
上海奉贤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典型的三大特征:
一是合作社的产业类型齐全,除传统的粮食、蔬菜、水果、花卉外,农家乐和营销类合作社发展迅速,达到29家,占总数的8%;
二是合作社组织形式多元化,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和“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其中前两种占了总数的80%;
三是合作社运行质量逐年稳固提高,运行情况良好和较好的合作社有200多家,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社务公开。承包人在用工上对合作社负责,合作社优先安排就近社员工作,产业化经营能力强。
五、农村土地转包
农村土地转包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方将其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土地转包不改变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原有的土地承包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继续履行原有合同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农村土地转包模式是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为浙江温州模式和重庆忠县模式。
1、浙江温州模式。
浙江温州模式具体而言主要有三种实现方式:
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模式。该模式充分发挥村委会和村级经济合作社的主导作用,维持原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农村土地的流转。其具体做法是村集体转包直接经营和村集体代种代耕。村委会或村级经济合作社按照一定标准收取一定费用的基础上进行代种代耕,农户只负责田间管理和粮食收割。
二是种粮大户承包模式。农户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种粮大户是该模式的核心,采取有偿转让的形式,通过招标、中转站转包或中介机构合同转包等方法实现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减少农村土地荒芜,充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是社会化模式提供服务的方式。主要专业农业合作、农场或者粮食合作社对粮食生产实行“一条龙”的有偿服务,或提供某一关键环节有偿服务。
2、重庆忠县模式。到2006年,重庆市通过转包流转土地总面积108.88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量的50.33%。39个区县中除大渡口外,流转面积最大的是忠县,达18.8万亩,流转比例最高,达98.3%。对于减少农村土地撂荒,扩大农户土地的规模经营和连片种植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重庆忠县模式的典型特征是政府引导、鼓励、支持农户能人成立农业产业化企业从农户手中转包土地,根据土地地理位置、土壤肥瘠程度不同支付不同的货币或实物租金,获取土地租金,转包土地的部分农户还可在企业务工取得劳务收入。
如2006年9月,博富文柑橘有限公司在忠县的石宝、拔山等7个柑橘基地乡镇租赁果园4万亩,租期30年,租金按每年田440元/亩、土360元/亩支付,较好地块的租金上浮3%,合同签订后,每5年调整一次租金基价,户均增加收入2185元,比农户原经营收入增长3.5倍,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六、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是指农民以放弃农村宅基地为代价,把农村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用地,进而农户可以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与此同时,农民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市民享受同等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逐步建立起统一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其中以重庆九龙模式最具代表性。
重庆于2007年获国家批准成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九龙坡区作为重庆先行的试点区域,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创造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重庆九龙模式。依靠“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的方式,促进了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农村土地使用效益,消除土地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束缚。
重庆九龙模式的基本做法有两点:一是以宅基地换住房。政府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腾出的80%左右复垦为耕地,其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则置换为本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对流转的宅基地每个村民能免费置换20m2住房,优惠5m2住房,多余面积按580元/m2计算。二是以承包地换社保。
第一,九龙坡区颁布相应政策,凡是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又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就可以自愿申报为九龙坡区城镇居民户口,并在小孩上学、再就业培训、医疗保障与养老保险等方面与市民享受相同待遇。同时大力推广新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
第二,以土地承包权出租,按稻谷每亩年平均产量折算约1000元的金额,收取租金。流转以自愿为原则,其目的是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农业园区或城镇企业获得务工收入,由务工企业来解决社保问题,并享有固定土地收益,实现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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