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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钟拨回到2006年,平罗县姚伏镇小店子村的20户农民将80亩土地“存入”新成立的土地信用社,转贷出去进行水稻育秧种植,这是石嘴山市农村土地改革的又一创举。2011年,平罗县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正式吹响了石嘴山市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号角。2013年至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5年对农村经营体制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坚定了推动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创新农村经营管理机制,实行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石嘴山市农业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取得显著成绩。
农村土地改革稳步推进 硕果累累
“我在姚伏镇一直从事蔬菜生产流通工作,规模化种植成为发展瓶颈。2010年成立了合作社,但苦于当时没有土地经营方面的相关政策,合作社成为摆设。”平罗县盈丰植保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蒋洪波说。
随着农村土地经营体制改革政策的出台,蒋洪波终于有了大展身手的机会。2013年流转土地186亩;2014年流转土地280亩,建立了高标准、无公害外销蔬菜园区,外销番茄1500吨,每亩纯收益达3000元;2017年流转土地336亩,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种植番茄4500亩,户均增收达到1万余元。
蒋洪波感慨地说:“有了这样好的政策,我有信心把合作社做大做强,带领更多的农户共同致富。”2011年以来,石嘴山市先后出台了《石嘴山市家庭农场发展意见》《石嘴山市家庭农场考核细则》等政策措施,建立并落实经营主体准入、监管、考评、扶持、培训、退出机制,规范土地规模化流转,积极创建市级、区级农民合作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推进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在贷款贴息、土地流转、购机补贴等方面加大对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7.9万亩。
与此同时,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机制日趋完善,2017年上半年,石嘴山市土地确权面积128.79万亩,共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8.66万本,平罗县颁证率达98.6%,惠农区颁证率达98.8%,大武口区颁证率达96%。平罗县率先研究制定了《平罗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基础上,将抵押物拓展到经营性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农村产权。同时,对抵押贷款程序予以规范和简化,方便农民群众贷款。
平罗县祥盛家庭农场场长徐迎平在姚伏镇高荣村流转土地1000余亩种植优质水稻。徐迎平说:“去年用土地证抵押贷款28万元,今年贷款额增加到40万元,用来买化肥和种子等,基本上解决了种田资金短缺问题,农场今年纯收益达40万元。”
平罗县修改完善了《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自愿有偿退出收储暂行办法》,对在城镇稳定就业或从事二三产业,有稳定收入来源和固定住所的农户,允许其自愿永久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三权”,转为城镇户口,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放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近年来,共收储农户自愿有偿转让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产权2056户,转让承包地11280亩,交易额2.47亿元。
在平罗县灵沙乡,乡政府在寻求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过程中,把目光投向了因农村改革而被盘活的土地资源。
灵沙乡胜利村68岁的马占福老人,子女都在外地工作,老两口决定将宅基地、房屋、承包地全部退出,从农村“净身出户”,搬进了养老院“以院为家”。“现在我们老两口住进了养老院,每天跟院里的老年人一起打打牌、聊聊天,日子过得挺快活。”
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迅速 蒸蒸日上
2011年以来,石嘴山市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作为创新全市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截至2017年9月底,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509个,发展各类家庭农场397个,专业大户2490个。这些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有利地促进了全市农业经济的繁荣发展。
农民合作社上联市场,下联农户,融产供销于一体,搭起了农民与市场的桥梁,以其市场信息的优势,指导和引导农民种什么、养什么,带动农民发展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普遍推开,通过为农户统一提供种苗、技术等一系列综合服务,组织农户按照市场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种植、养殖,通过商品注册、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提高商品的附加值,提高商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使农民“种有所导、产有所销、销有所包”,真正实现千家万户的农民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相对接,从而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平罗县乐海山沙漠西瓜专业合作社带动河东地区种植沙漠西瓜1.9万亩,产业总收入8100万元以上,实现农户、合作社、村集体三方获利。
“合作社负责沙漠西瓜种产销的所有环节,会员只需要按我们的要求去做,我们以订单农业的形式,保证农户利益最大化。”合作社负责人张涛说。
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铺开,保驾护航
农业保险快速发展,参保险种基本满足了我市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的实际需要。目前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共有20个,主要包括脱水蔬菜、小麦、玉米、水稻等9种作物;奶牛、基础母牛、能繁母猪、肉羊种羊等7个品种;苹果、葡萄、红枣、枸杞4个林产品,参保覆盖面逐年扩大。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及22个乡镇办事处,每年约有6.5万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约占全市总农户的75%。
“流转土地种菜成本高,一旦菜价低于成本,要没有农业保险,自己真的承受不起,去年通过保险赔付了4万元,收回了成本,政府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真是让我吃了‘定心丸’了。” 姚伏镇菜农吴富财感慨地说。
近年来,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加之农业灾害和动物疫病的频繁发生,导致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案件和赔偿金额呈大幅度上升的趋势。为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落实到位,市、县(区)、乡(镇)都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工作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
同时,农牧、财政部门及时跟踪检查任务落实进度,积极协调地方配套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督查保险公司赔偿资金及时发放到户。
据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20个乡镇、2个涉农办事处的194个行政村全部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共有6.5万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各类主体参加农业保险。全市因自然灾害和动物疾病受灾农户2.83万户,共获得保险赔付3516万元,占保险费总额的99.5%。